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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艺的原创力最为宝贵

所属栏目:新闻中心   |   作者:文创时代栏目  |    发布时间: 2024-07-05 14:14:12   |    浏览 3111 次


创新是文艺的生命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,“要把创新精神贯穿文艺创作生产全过程,增强文艺原创能力”。十年来,广大文艺工作者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,以奋发有为的精神、饱满高昂的状态,将创新创造活力源源不断注入到文艺创作实践中,向着更加广阔的天地大步进发。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,也是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和内在要求。加快推进新质生产力赋能文艺领域,实现文艺创作高质量发展,必须继续做好“创新”这篇大文章。


文艺创新意味着融会贯通。文艺创作中的创新不是随意的、盲目的、机械的,而是观念和手段、内容和形式的深度融合。近年来文艺类型样式日益多元,制作方式方法越来越丰富,创作的综合性趋势愈加突出。越剧《新龙门客栈》、舞剧《永不消逝的电波》、杂技剧《战上海》等口碑之作,实现了体裁、题材、形式、手段全方位联动,观念、内容、风格、流派立体式融通。同时表明,文艺创作离不开生产链条中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优化升级,离不开创意策划、编导制作、特效后期、宣发营销等多工种创新动能的充分释放。这就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文艺创新创造体制机制,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以创新精神、自信勇气,打破门类与专业壁垒、打通现场与幕后藩篱,推出更多能够实现有效传播和精准触达的文艺精品。

文艺创新离不开科技进步。艺术与技术相互依存、互为影响、互相成就。当前,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催生了文艺形式创新,拓宽了文艺发展空间,成为文艺创新的重要动力。推动新时代文艺创作出新出彩,少不了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的集成创新。《唐宫夜宴》《流浪地球》《长安三万里》等作品,充分借助虚拟现实、人工智能等科技支撑,给观众带来前所未有的视听审美享受,成为“文艺+科技”的典范之作。广大文艺工作者应当在创作实践中丰富知识储备、强化专业技能,加强科技创新在艺术创作中转化应用,让文艺作品充盈彰显新质生产力的时代美感。

文艺创新应思想内涵和审美意境“双掘进”。作品要赢得观众青睐、实现“出圈”,绝不是天马行空、胡乱臆想能实现的,也不是创作者孤芳自赏、自说自话的产物,而必须在胸怀和创意的有机对接中实现质的提升。广大文艺工作者应把握正确的创作理念,从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底蕴中,萃取文艺创新的甘露精华,用富含创新品质的文艺精品为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作贡献。